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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

「強積金半自由行」流程簡易版


綜合積金局網站資料,僱員選擇轉移計劃的流程如下:

1. 選擇合適的強積金計劃

2. 檢查是否擁有該計劃的帳戶戶口
擁有個人帳戶(保留帳戶)或其他供款帳戶的僱員可直接填妥轉移選擇表格;參加加全新委託人的計劃的僱員需要申請帳戶戶口。

3. 填妥「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」 (MPF(S)– P(P)號表格)交回新受託人
(表格可於積金局網站下載)

4.  經新委託人及原委託人核實資料後,沽出與重新買入指定基金的行政時間——
一般行政手續 -- 6 8星期

5. 收到兩份確認文件
  • 新受託人發出的「轉移確認書」
  • 原委託人發出的「轉移結算書」


6. 核對文件資料正確無誤

完成轉移流程!

資料來源:積金局網站 (http://www.mpfa.org.hk/tc_chi/quicklinks/quicklinks_eca/eca.htm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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